4月份考期:
报名资格审查及转考、合档工作由各受理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新生报名期间可在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本科层次报考资格审查登记。
申请毕业期间办理课程免考,报名、报考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
市(地)招考院(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初,转入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底。受理时间是依据国家省际间转考平台开通时间确定的,受理省际间转考单位负责此项业务政策解读等工作。
10月份考期:
报名资格审查、转考、合档工作由各受理报名的招考机构负责。报名、报考期间不受理课程免考。
市(地)招考机构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初,转入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