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申报条件?
⑴ 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主考学校组织的答辩且成绩为优或良。未达到优或良的,可申报补做,直至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毕业后不允许再补做论文。
⑶ 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以毕业时成绩为准)
①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所有课程成绩达到65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除外);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可重新参加考试,但毕业后重考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学位申报期限;
② 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及格要求即可。
⑷ 外语符合以下条件:
① 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外语课程的考试,或外语课程的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
②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外语课程,可以申报学位;用外语等级证书(CET、PETS等)免考外语课程,不得申报学位。
⑸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除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物资学院有申报期限限制以外,其他主考学校暂无申报期限限制,建议毕业之后尽快申报学位。
①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两年内申报,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9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9月、第三年9月申报。
② 北京邮电大学:毕业一年内申报,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3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3月、9月申报。
③ 中国传媒大学,申报四次,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3月和9月及第三年3月申报; 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3月、9月和第三年3月、9月申报。
④ 北京理工大学,毕业一年内申报,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3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3月、9月申报。
⑤ 北京物资学院,毕业一年内申报,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3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3月、9月申报。
2. 学位申报时间和安排?何时领取学位证?
学位申报分为上、下半年2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一般为3月17日—23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一般为9月17日—23日,以届时发布的通知为准。各专业因主考学校要求,安排又不尽相同。
上半年申报的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物资学院主考的本科专业。
下半年申报的为: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物资学院主考的本科专业。
学位证一般自申报半年后领取。
领取方式有所不同,如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物资学院都是由学校自行发放,其他主考学校主考专业的学位证由考试院自考办代为发放。发放方式在申报学位凭单上有明确提示,请考生留意。
3. 如何申报学位?
点击自考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学位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大学要求外语不能用等级证书免考,但允许用学历证书免考,此时考生需要提交第二学历的学历信息备查,若不符合条件,将不具备学位申报资格。
4. 中国人民大学学位申报条件有何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对学位申报条件有特殊规定。凡是中国人民大学开考的专业,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学位:
⑴ 本科段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其中不包含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成绩。加考课在2005年底以前考试成绩合格可以不足65分。
⑵ 申报学位的毕业生因计划调整而选择专科的课程补学分,其所选课程成绩也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课程不能用补学分的办法进行顶替。
⑶ 按《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2年修订)》(京考自考[2002]第29号),用外语等级证书办理外语(英、日、俄)(二)免考的考生可以办理毕业,但不能申报学位。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本科段外语(英、日、俄)(二)课程的,申报学位不受影响。
⑷ 每年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办理申报学位手续时间,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须在两年内申报办理学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即:上半年的毕业生9月份即可申报一次,若未申报,第二年9月份还可申报一次;下半年的毕业生于来年年初拿到毕业证书后,9月份申报一次学位,若未申报,下一年9月份还可申报一次。
⑸ 考生按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含实习、实验等)考试即可进行毕业论文或设计登记。经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办理毕业手续。
规定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毕业前、后均可以重考,但毕业后重考不能超过第4条规定的期限。
5. 申报学位对论文有何要求?
申报学位要求论文成绩为良或者优,毕业论文不要求一次性通过,可以多次撰写答辩,直至成绩达到良或者优,但是毕业后就不可再申报撰写论文。
6. 多个专业同时毕业如何申报学位?
多个自考本科专业同时毕业,若这些专业为同一个主考学校的同一类别专业,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工商管理、会计,都属于管理类专业,就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的学位。若这些专业为一个主考学校的不同类别专业,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工商管理、新闻,则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学位。若这些专业为不同主考学校的专业,则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学位。
7. 毕业与学位可以同时申报么?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学位相关规定,学位申报者必须本科毕业,也就是说只有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申报学位。申报毕业只说明有毕业申报资格,必须毕业审定通过后才能获准毕业。因此不能同时申报毕业和学位,须在本科毕业后申报学位。
8. 为何从毕业到领取学位证书周期很长?
学位由主考学校负责学位评审及授予。因各主考学校的自考毕业生学位评审及授予工作一般与本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一同进行,为统筹安排,无法单独进行评审,故确实存在学位证书发放时间过长的问题。
9. 如何查询、认证学位证书信息?
2008年9月1日后的学位证书可以在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2008年9月1日前的证书,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提交做认证,咨询电话是010-82379480,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座17-18层
10. 学位证书、学位审批表丢失可以补办原件吗?
不可以补办。可以由学位授予学校开具学位证明。